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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关于沐春上禾月子中心河北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的举报材料 现就沐春上禾月子中心高碑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碑店公司”)及沐春上禾月子中心河北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定兴分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实名举报如下: 一、 举报人与涉案公司交易事实 本人马晓玲,于2025年9月13日与定兴分公司签订月子服务合同,当场向高碑店公司全职会计李慧生支付款项共计12800元(分两笔支付,金额分别为8000元、4800元);后又于2025年12月10日支付2000元入住费。上述款项支付事实,可通过税务机关核查或向李慧生本人核实予以佐证。截至举报之日,本人始终未能实际入住该月子中心接受服务。 二、 涉案公司主体关联及法律责任依据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高碑店公司与定兴分公司存在明确隶属关系。依据以下法律规定,二者需就本案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相关违规责任应追溯至主体责任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 涉案公司相关辩称无事实依据 高碑店公司负责人王文静口头辩称“高碑店公司与定兴分公司无关联”,并声称“李慧生系私自收款,并非公司财务,收款行为属个人行为”,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严重不符。本人持有相关支付凭证、人员任职证明等证据,且可提供五名以上证人佐证案件事实。 综上,沐春上禾月子中心高碑店有限公司及定兴分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坐月子宝妈的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严肃追究涉案主体的法律责任,还本人及其他受害宝妈一个公道。
留言时间:2025-12-22 22:23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沐春上禾月子中心在高碑店市、定兴县、白沟新城等县区均有分店,您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事发地管辖原则,建议您向定兴县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回复单位: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6-01-07 15:55

留言:关于沐春上禾月子中心河北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的举报材料 现就沐春上禾月子中心高碑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碑店公司”)及沐春上禾月子中心河北有限公司定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定兴分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实名举报如下: 一、 举报人与涉案公司交易事实 本人马晓玲,于2025年9月13日与定兴分公司签订月子服务合同,当场向高碑店公司全职会计李慧生支付款项共计12800元(分两笔支付,金额分别为8000元、4800元);后又于2025年12月10日支付2000元入住费。上述款项支付事实,可通过税务机关核查或向李慧生本人核实予以佐证。截至举报之日,本人始终未能实际入住该月子中心接受服务。 二、 涉案公司主体关联及法律责任依据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高碑店公司与定兴分公司存在明确隶属关系。依据以下法律规定,二者需就本案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相关违规责任应追溯至主体责任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第二款: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 涉案公司相关辩称无事实依据 高碑店公司负责人王文静口头辩称“高碑店公司与定兴分公司无关联”,并声称“李慧生系私自收款,并非公司财务,收款行为属个人行为”,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严重不符。本人持有相关支付凭证、人员任职证明等证据,且可提供五名以上证人佐证案件事实。 综上,沐春上禾月子中心高碑店有限公司及定兴分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坐月子宝妈的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严肃追究涉案主体的法律责任,还本人及其他受害宝妈一个公道。因本人再做月子事情反馈可联系任家齐:13718018671
留言时间:2025-12-22 22:21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沐春上禾月子中心在高碑店市、定兴县、白沟新城等县区均有分店,您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事发地管辖原则,建议您向定兴县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回复单位: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6-01-07 15:55

留言: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本人马晓玲,系一名处于坐月子特殊时期的宝妈。2025年,本人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按要求将款项汇至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员工李慧生的个人账户。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高碑店公司为总公司,定兴公司为其分公司,两家公司实际均由王文静一人管理。另有多名宝妈同样签订定兴分公司合同,因该分公司无对公账户,款项最终汇入高碑店总公司账户,该公司此种操作方式涉嫌偷税漏税违法行为,本人持有相关证据可予佐证。 本人持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李慧生收款期间系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在职员工,且除本人外,另有多名宝妈将款项汇入该公司对公账户。然而,该公司却以“对公账户被盗、被骗”为由,恶意否认与本人及其他宝妈的合同关系,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更为恶劣的是,在本人及其他宝妈报警维权后,该公司相关人员竟嚣张放言“警察局就相当于他们开的,随便报”,相关言论有聊天记录为证;另据该公司内部员工透露,其存在向相关部门人员行贿的违规操作。对此,本人始终坚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政府部门的秉公执法,绝不被此类嚣张言论胁迫。 此外,经多方了解核实,该公司长期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旗下定兴分公司、白沟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均已停业倒闭,但该公司仍持续对外招募宝妈签约,存在卷款跑路的重大风险。同时,该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本人怀疑其与定兴分公司的操作一致,是为后续卷款跑路预先做准备,恳请相关部门予以核查。 因该公司的恶意违约行为及嚣张态度,本人身心遭受极大损害,经医院诊断已患上重度抑郁症。 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自身及其他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诉求: 1.?责令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款项14800元,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2560元,并赔偿本人精神损失费5000元; 2.?依法查处该公司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督促其向员工履行支付工资等法定义务; 3.?对该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情况进行核查,排查其卷款跑路风险; 4.?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实施重点监管,立即叫停其对外招募宝妈签约的行为,防止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本人目前正处于坐月子的特殊时期,身心状态不佳,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受理本人的申请,依法彻查相关事实,维护本人及其他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核实情况或反馈处理结果,可随时与本人联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马晓玲
留言时间:2025-12-22 09:25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沐春上禾月子中心在高碑店市、定兴县、白沟新城等县区均有分店,您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事发地管辖原则,建议您向定兴县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回复单位: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6-01-07 15:56

留言: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本人马晓玲,系一名正在坐月子的宝妈。2025年,本人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随后将款项汇至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员工李慧生的相关账户。后续得知,该公司此举疑似存在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本人持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李慧生收款期间仍在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履职,且另有多名宝妈将款项汇入该公司对公账户。但该公司却以对公账户被盗、被骗为由,拒不承认与本人及其他宝妈的合同关系,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更为恶劣的是,该公司相关人员不仅在本人及其他宝妈报警后,扬言“警察局就相当于他们开的,随便报”,此言论有聊天记录为证;还据其内部员工透露,该公司存在贿赂相关部门的违规操作。对此,本人始终坚信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政府部门的秉公执法,绝不轻信此类嚣张言论。 另查,该公司长期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未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该公司旗下定兴分公司、白沟分公司、山西分公司均已倒闭,目前却仍在对外招募宝妈签约,多方反馈该公司存在卷款跑路的极大风险。 因该公司的恶意违约及嚣张态度,本人身心遭受极大损害,目前已被诊断为重度抑郁。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现提出如下诉求: 1.?责令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沐春上禾高碑店总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款项; 2.?责令上述公司向本人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3.?依法查处该公司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督促其向员工履行支付工资等相关义务; 4.?由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叫停其对外招募宝妈签约的行为,防止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本人目前处于坐月子的特殊时期,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受理本人的申请,依法维护本人及其他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相关部门需进一步核实情况或反馈处理结果,因为本人正在做月子期间可联系15630892096 此致 敬礼!
留言时间:2025-12-20 16:20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沐春上禾月子中心在高碑店市、定兴县、白沟新城等县区均有分店,您与沐春上禾定兴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根据事发地管辖原则,建议您向定兴县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回复单位: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6-01-07 15:56

留言:高碑店市现在都有哪几趟公交车?
留言时间:2025-11-27 14:27
管理员回复:您好,因高碑店市公交车次较多,你可致电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0312-2812402进行详细咨询。(回复单位: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5-12-02 10:50

留言: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白沟新城凤凰华府小区的一名业主,于疫情期间购买了该小区的房产。自收房后,房屋一直处于毛坯状态,尚未正式入住。在过往的缴费过程中,我一直全额缴纳物业费。然而,今年我尝试与物业沟通,请求对毛坯房的物业费给予一定优惠,但物业方面坚决拒绝,坚持要求我全额缴纳。 在此,我怀着诚挚的态度向您咨询并寻求帮助,希望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1、我想了解我们当地政府是否有针对毛坯房物业收费的优惠政策? 2、物业提供收费的标准明细是否合理: (1)电梯运行维护费:0.5(元/月/平米) (2)公共设施用电费:1.2(元/月/平米) (3)生活垃圾清运费:3.00(户/月) (4)物业服务费:0.77(元/月/平米) 3、前几年交的物业费只有收据没有提供发票,是否合法? 我深知您们工作繁忙,但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解答这些疑惑,帮助我解决这一问题。我衷心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妥善的解决方案。
留言时间:2025-07-03 10:21
管理员回复:您好,您反映的小区位于白沟新城,不在我市辖区,建议您向白沟新城反映。(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5-07-10 09:42

留言:高碑店离北京非常近,自驾1小时、高铁半小时即可到达北京城中心,但高碑店东站作为北京旅客到达高碑店的门户,周围配套设施尤其是商场购物中心暂时没有。想咨询一下,近几年是否有在高铁东站周边几公里范围内建设商场购物中心的规划?
留言时间:2025-05-20 20:12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高碑店市自规局核实,根据《高碑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高碑店市东站周边留有商业用地,土地开发建设属于市场行为,商场类的具体建设需有开发单位申请。
回复时间:2025-06-13 00:07

留言:迎宾路东延督亢大桥路牌拼音错误
留言时间:2025-05-20 11:42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核实,督亢拼音标注为du gang 、du kang 都是富饶之地的意思表达。并无错误。感谢您对高碑店市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回复单位: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5-07-10 09:46

留言:领导您好,我在2019年买的隆基泰和大观上城的期房,当时承诺2023年交房,但如今都2025年了,交房也遥遥无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交房,能不能反馈下啊?全部的钱都投到这楼里了,拜托!
留言时间:2025-05-06 16:40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高碑店市住建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已复工复产,所有楼栋均已封顶,正在进行地库及二次结构施工,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争取于2025年年底前主楼完工达到接房条件。(回复单位: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5-13 09:30

留言:领导您好,我在2019年买的隆基泰和大观上城的期房,当时承诺2023年交房,但如今都2025年了,交房也遥遥无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交房,能不能反馈下啊?全部的钱都投到这楼里了,拜托!
留言时间:2025-05-06 16:39
管理员回复: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高碑店市住建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已复工复产,所有楼栋均已封顶,正在进行地库及二次结构施工,预计交付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争取于2025年年底前主楼完工达到接房条件。(回复单位: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5-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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