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和省、保定市工作具体部署,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保定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包括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类各10条、政府会议类16条、规划计划类38条、行政执法类1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4条、建议提案类26条、政府采购类3条、财政财务类12条、招考招录类11条、统计数据类5条、疫情防控类17条、乡村振兴类4条、食品药品监管类12条、涉农补贴类4条、公共文化服务类6条、社会救助类2条、决策预公开类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发布前主动公开单位需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动态调整栏目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利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务)预决算”“重大会议”“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招考招录”“统计数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决策预公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石向红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分管,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各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组织、机构、人员“三到位”。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月度通报、年度考评”长效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强化日常监督,集中整治“娱乐化”“僵尸号”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对照上级新要求,政府网站政部分栏目动态调整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方面做的还不够好等。
2023年,我办将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政府网站栏目版面,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能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数量,确保重大文件政策宣传解读形式多样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