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精神和省、保定市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碑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保定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条例》为准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高碑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余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回复网友留言。2022年,全市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7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知情权。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经认真审定,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碑店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规定,全面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及时、规范更新行政法规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管理维护政府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一个。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充分利用“今日高碑店”“部门(镇)动态”专栏及政务新媒体账号“微博高碑店”等媒体发布政务信息,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统一监管指导各镇街、市直各部等行政机关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平台40余个,每月两次梳理、汇总、上报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充分发挥市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政务信息查阅功能,不断加强政府文件、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实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政务新媒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29
行政强制
6073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5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高碑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积极进取中稳步前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栏目仍需进一步优化,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
2023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栏目版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作部署,及时精准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提质提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