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创新政府发挥作用。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公开质量和水平,推动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能够规范高效开展。

(二)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民政系统基本情况、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举报监督、财政预决算和各项资金政策及使用情况等做到主动公开,全程公开透明,提高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度;加强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将行政执法相关执法制度规定、流程公示公开,增强公众执法监督。

(三)加强信息管理。充分发挥高碑店市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载体作用,向社会公众推送民政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主动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引导;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长期更新,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让政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结束,我局做出了一定努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内容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保定及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深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始终聚焦群众关注,提高公开信息的内容水平,持续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