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应人社部、省人社厅,高碑店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扩大主动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我局网站信息的发布审核,对于各科室上报信息做好登记、筛选工作,同时加强督办,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结。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新增“高碑店人社”微信公众号,加大了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监管和信息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存在公开信息与公众的期望、群众的需求有一定距离,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资讯,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