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省、市及我市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突出重点领域,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项,其中有5项行政规范性文件,1项普通文件,5项“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项,均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充分发挥高碑店市政务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利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监管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布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实际工作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修改,由党组书记、局长梁丰同志任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刘燕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持续完善。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充实,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的多样性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专报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利用政府网站及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与丰富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