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积极搭建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优化网络系统,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根据《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2022年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2年,共主动公开160条各类信息。根据市政府及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相关内容。
二是信息工作部署和落实。要求局机关各科室(队)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深化公开内容,丰富、优化公开形式,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安全,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三是抓好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定,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对我局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由拟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稿科室(队)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注明理由,由报科室(队)负责人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批。
四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进一步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队)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制度,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各项措施,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五是打造媒介公开便捷平台。推进政务公众账号平台建设,打造“生态高碑店”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便捷信息渠道,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保护等信息。
六是严格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模式。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活动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三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