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高碑店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政〔2023〕50号
发布机构: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高碑店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6日
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高碑店市实施方案
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高碑店场景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按照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方案,为有序有效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加快探索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碑店市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保定市委工作部署和高碑店市委七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实现城乡人口有序流动、高效服务和全面发展为主线,聚焦推进城乡人口有序迁徙、人才和科技服务乡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项重点任务,构建试点任务引领、重大工程支撑、具体场景落地的试点工作体系,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为全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迁徙落户意愿,依法保障城乡各类群体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城乡融合发展成果。
坚持依法有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稳妥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守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乡村文化根脉,确保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人文特色优势和城乡发展基础,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合理确定改革事项、建设重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探索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
坚持探索创新。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奋发进取、锐意创新、敢闯敢试,大力探索推进体制机制破旧立新,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宽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
坚持以点带面。将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加强试点督促和监测评估,系统打造试点场景,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释放改革效应,带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3年,三项改革试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全面消除,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优秀人才入乡激励引导机制更加完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基本建立。城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学校共同体、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4年,三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在202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人才和科技服务乡村机制更加完善,优选一批“名誉村民”,培育一批优秀返乡入乡人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25年,三项改革试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改革示范带动效应初步显现。城乡双向落户通道全面畅通,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人才和科技服务乡村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探索出3—5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形成具有全省和全国影响力的“高碑店改革”品牌。
1.建全“三类群体”落户激励机制
实施首都卫星城人口聚引倍增工程,全面落实城镇地区零门槛落户政策,按照分类推进、应落尽落的原则,分类完善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外来人口、优秀人才落户政策,扩大人口规模,向京津冀城市群百万人口节点城市迈进。健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保障机制,稳步推进进城落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变动脱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市场化退出机制。积极推动首衡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重点区域外来人口落户,落实户口迁移“一站式”和“跨省通办”等服务举措,允许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随迁。
实施外来人口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允许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随迁。进一步放宽商贸流通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支持外来人口自主选择地点落户,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落户政策。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建立产业和民生发展应用型人才认定办法,实施人才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公安机关优先受理并建立核准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落户奖励、购房优惠、保障房供给、就业补贴、创业扶持、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引才政策体系。到2025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较2022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2.深化实施居住证制度
加强居住证办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居住证申领手续,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推动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者享有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保障首衡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外来人口集中地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根据人口流入情况适时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与本地城镇户籍人员同等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相关扶持政策。新市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本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财政给予同等补助,推动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建立面向城镇常住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探索与居住年限和社保缴纳情况相挂钩的紧缺优质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制度。实施新市民社会融入示范工程,建设新市民创新创业街区,支持首都疏解产业人口等在高碑店“二次创业”,打造全省新市民融入典范城市。到2025年,力争实现居住证持有者在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上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3.健全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分担机制,政府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市民化公共成本,督促指导企业保障雇工薪酬,加大技能培训投入,全面落实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外来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市民化数量统计监测,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定高碑店市财政资金、土地支持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数量挂钩的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北城街道、开发区、泗庄镇等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常住人口折算比例。依据省、保定市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落户因素,合理增加首衡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智能科技特色小镇等外来人口集聚区的建设用地地块和开发建设强度,支持建设“人产城融合”产业社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4.探索人才加入乡村制度
制定出台全市人才落户农村办法,面向原籍农村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和乡村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电商人才、农村科技人才、医疗教育人才等乡村振兴急需人才,探索建立人才引进落户乡村制度。建立带动服务农民、壮大集体经济、在村投资、荣誉表彰、年龄、教育背景、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等积分指标体系,给予积分达到年度公布分值的申请者发放“新贤农绿卡”,允许“新贤农绿卡”持有者在服务的乡村落户,鼓励新贤农通过选举进入村(社区)“两委”,根据新贤农就业创业带动乡村振兴的实际绩效,逐步赋予新贤农享有本村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到2025年,人才加入乡村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完善优秀人才入乡激励引导机制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原籍在外优秀人才、京津冀优秀人才,完善入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健全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入乡发展。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等多种方式,推进城镇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引导规划、建筑、园林等设计人员入乡。支持在外企业家、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原籍优秀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对其回乡创办或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公司等优先给予补助,在融资贷款、证照办理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支持京津冀地区的院士、专家、企业家等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等柔性方式入乡服务,给予工作补贴以及差旅费、房屋租赁费等实报实销的优惠待遇。完善“名誉村民”制度,对乡村振兴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以授予“名誉村民”,依法依规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权益,每年优选“名誉村民”100名。制定并颁布《荣誉村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实施细则》,明确“名誉村民”村集体资产股权并发放《股权证书》,允许其按照其享有的份额进行年度收益分配,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人行高碑店支行)
2.创新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机制
健全科技人员入乡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机制,支持科技人员在不改变与原单位隶属关系的条件下,兼职到乡村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施入乡科技人员优才工程,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入乡创办企业,在厂房租赁、研发试验、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农业类“科技副总”、省级科技特派员等奖励力度。支持将科研人员入乡创新创业成效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适度放宽各类入乡科技人员职称评定中的比例控制。对于已在外省市或大型央企等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科研人员给予同等待遇。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信息股”形式持有乡村企业股权,鼓励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乡村企业技术攻关。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为载体,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利润分成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本土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为纽带,采取“科技下乡”“走出去”“结对子”等方式,提供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高质量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3.打造区域性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交易平台
推进协同创新对接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等功能性平台建设,开展京津冀区域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着力推广一批突破性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新模式,推动科技成果线上线下挂牌交易与公示,打造集展示、推广、交易和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农业基础转移和成果转化综合型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支持通过合作开发、技术入股和企业并购,推进高新技术向应用领域转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开展科技保险、担保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建立技术转移服务评价标准,完善技术市场培育资金补助办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监局)
1.健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推进城乡教育联合体建设,实施联动京津全域名校集团化办学工程,打造3—5个合作办学示范点。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落实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加强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学习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学生寄宿需求。建立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先确保农村学校按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师,优化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探索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挖潜创新等方式推动事业编制资源向基础教育领域倾斜,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幼儿园、薄弱学校流动。加大乡村学校副课教师配备力量,开展城乡副课教师“走教”行动。开展“扎根乡村教师”评选活动,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到2025年,农村学前教育保障条件和义务教育条件达到全省县域领先水平,乡村教师配备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编办)
2.建立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创建行动,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可持续工作机制,创建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增强高碑店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综合能力,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镇卫生院。开展城乡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落实基层首诊制度。建立乡村医务人员补充机制,强化基层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镇、村两级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允许优先参加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建设,强化对全市30床位以上托育机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托育机构扩面达标。持续提升全市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在乡村全覆盖。推动市医院与清华长庚医院技术合作协议落地,加强与北京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深入开展京津冀医疗联合体共建合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打造衔接互通、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市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新(改)建一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镇级公益性养老机构,提升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强化设施投入、优化服务,建设农村互助养老“幸福小院”。开展乡村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泗庄镇、张六庄镇、方官镇建设示范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发挥公办保障型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完善失能失智老年护理保障体系。探索开展城乡“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养老新模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养老服务业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力度。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到2025年,实现以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农村互助养老设施为基础的市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各镇街)
4.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积极拓展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博物馆之城”“书院之城”,打造城乡居民公共文化重要载体。加强镇文化场馆建设,到2025年,镇综合文化站全部达到二级站及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到“五个一”标准。实施“农村应急广播终端”项目建设,推动惠农政策信息、农业科普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建立“种文化”“结对子”城乡帮扶机制,鼓励和支持市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与镇(街)、村(社区)结对子,大力实施流动文化“先锋车”下乡工程,持续开展“广场舞大赛”“戏曲下乡”“彩色周末”等文化惠民活动。提升“广场舞大赛”品质,打造全省城乡公共文化品牌。积极推动全民健身行动,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构建出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打造城乡一体的“10分钟体育健身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各镇街)
5.建设政务与便民服务融合的村级综合服务站
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制定村级公共服务目录和代办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办理,推动电信、水电、供销、金融、邮政等便民服务入驻办理,到2025年建成3—5个示范性智慧乡村“超级驿站”。支持有条件的村庄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站数字化转型,实现信息收集发布、网络在线服务、掌上电子办公、线上即时沟通、后台推送流转。推动各部门便民服务在村级综合服务站,实现终端合一、服务集成、数据共享。建立健全与人口规模、村庄分布等相适应的村级综合服务站公共服务核心功能标准化体系,实现由项目化建设向标准化建设转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社等)
成立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专班,由市长任组长,市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城乡融合试点工作的统筹领导,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需求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各项工作。市有关部门和镇(街)要根据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分工协作,实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要求,将试点任务落实落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督办、限时交账。
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纳入专项债券申报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支持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融资,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土地利用方式,积极保障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建立试点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定期监测评估试点进展情况,每年对试点成效开展评估,成熟经验逐步推广,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正面清单、不予容错负面清单,对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附件1
聚焦全市三大试点任务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从人口聚引和融入、科技人才优选和激励、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共享等方面,谋划实施八大重点工程,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依托开发区、首衡市场区域、东部新城等重点区域,实施“产业聚人、服务引人、宜居留人”行动,建设若干“人产城融合”产业社区,打造承载经济和人口的微中心,扩大全市人口规模。提升产业聚人能力,推进经开区绿色建筑产业集群、首衡商贸物流产业、食品加工集聚区升级发展,提高外来人口就业创业吸引力。开展城镇公共服务提标提质行动,实施民生事业提升工程,推动与人大附中航天城学校、清华长庚医院以及京津知名文艺团体协作共建,增强城镇优质教育、优质医疗、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等供给能力,建立覆盖全民、多元供给的社会保障和养老托幼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人口“磁吸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打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攻坚战,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建成更多可观可感的美丽宜居住区、街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打造外来人口社会融入标杆城区,提高人口综合承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实施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三大行动,着力打造新市民社会融入标杆城市。以新市民集聚社区为主阵地,建立新市民就业服务驿站,全面了解新市民就业需求和意愿,线上线下多渠道推送就业信息,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式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发放电子培训券,推动“零就业”新市民家庭动态清零。打造随迁子女融合教育示范学校,以市第九小学等随迁子女就学集中的中小学校为重点,选优配强师资力量,完善流动儿童学籍管理制度,建立随迁子女学生成长档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生活等帮扶活动,加强随迁子女心理健康教育,保障随迁子女在评优评先、入队入团、教育活动等各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权利。示范打造新老市民和谐共治社区,对兴华路街道新泰路社区等新市民占比超过1/3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共治议事会,合理设置社区议事机构中新市民代表比例,挑选有威望、素质好、有组织能力的新市民担任楼栋长、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建立健全新市民集聚社区群团组织,支持优秀新市民参加社区“两委”换届、担任人民调解员,维护新市民对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围绕促进首都疏解产业人口在高碑店高质量就业和“二次创业”,深化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场地租金减免、创业培训、执照代办、法律咨询等支持政策,引导疏解产业人口入驻高碑店市荣汇创业孵化基地、高碑店市创驰腾达创业孵化基地、高碑店市卓润创业孵化基地等双创平台。支持市工商联、首衡集团等为疏解产业双创人员提供创业辅导、创业见习、实习实训等创业培训工作,开展市场分析、管理辅导、市场开拓等创业深度服务,引导奥润顺达、首衡集团等企业带动疏解产业人口依托其产业链创业发展。优化疏解产业双创人员融资服务,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贴息、优惠保险产品、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供给,在疏解产业双创人员集中的首衡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京开市场、智图农业园区、智能科技特色小镇等地探索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完善疏解产业双创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兜底保障。分级建立双创服务“直通”群,市直各部门设立双创联络员,听取疏解产业双创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双创企业发展需求,切实帮助解决双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人行高碑店支行、市监管组、市人社局)
制定高碑店市“名誉村民”优选办法,明确“名誉村民”获取条件、评选程序、权利义务,建立“名誉村民”引进、管理、退出等有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名誉村民”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名誉村民”评选工作,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的“名誉村民”人才库。探索“荣誉村民”带头发展产业激励政策,围绕乡村产业、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村卫生、乡村教育、农村事务管理、农村法治、建设规划、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采取“政策+平台”“资金+基地”“人才+项目”等模式,支持“名誉村民”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推动“名誉村民”融入村级集体管理,依法依规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权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名誉村民”给予资金、住房等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围绕入乡科技人员发展需求,推动实施筑巢引凤、科技小院、项目育才、职称优先等优才计划,营造科技人员良好成长环境。实施筑巢引凤计划,结合“零碳乡村”和“入乡人才”交流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建造硬件标准化、软件贴心化的人才公寓。加强与国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科技小院建设,支持科学家、科技特派员等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孵化。实施“项目育才”计划,设立入乡科技人才资助基金项目,每年资助30名入乡科技人才,优化项目管理模式、经费管理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提升科技人才研究能力。实施“职称优先”计划,对于“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帮扶责任人,开通“优先评”专用道,在职称评定指标上予以倾斜,对入乡优秀科技人员,提供“一站式”职称评审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依托保定与京津冀签订教育合作协议,以合作办学、举办分校、对口帮扶等形式,积极引进北京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组建跨区域教育集团,到2025年,打造3—5个合作办学示范点。实施中小学校长教师赴京跟岗培训“三年百人”计划,优先选派乡村教师跟岗学习交流,提升城乡干部教师的管理和教学水平。积极引进北京市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研员等组成的示范讲学团到高碑店进行示范讲学,全面加强城乡中小学教师校长队伍长期建设。积极与北京名校合作建设相关教育资源信息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北京市重点师范院校在高碑店联合建立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与北京、雄安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重大教育事项、区域统筹管理、教育改革创新实验等方面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优化配置市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实施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行动,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一对多”对口帮扶,突出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发展等方面的精准帮扶,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提供“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等服务,到2025年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建设城乡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形成以市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纽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共体管理模式,突出医疗资源下沉和病人上下转诊制度,全面推行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镇卫生院管理。以泗庄镇、张六庄镇、方官镇等为试点,委托第三方公益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推进城市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组建城乡养老联合体建设,整合民政、卫健、残联、文旅、教体等政府涉老服务资源,以及餐饮、家政、物业、老年产品、金融等各类企业、社会组织资源,为老人提供公益类免费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
综合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平台载体,打造一批流动文化服务车,把更多优秀的戏曲、图书等文化活动送到农民中间。常态化开展流动舞台车下乡活动,整合杨漫撒友德京剧社、辛桥艺友戏曲歌舞团、闫家务群声梆子艺术团等文化团体资源,依托重阳节、端午节等节假日,开展京剧、评剧、河北梆子等经典剧目下乡演出活动。依托流动舞台车,免费向农民租赁舞台设施,引导农民自主举办“百姓大舞台”“农民音乐会”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自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以镇为纽带、中心村为网点,建设乡村流动图书网络,配齐流动图书车,按照每周一次频次,为农民提供时政、农业科普、健康、教育、文学经典等图书作品,精心组织农民读书节、读书月和“三农”主题书展、书市、大讲堂等活动,让阅读充实农民精神面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发特色文化创意产品,依托城乡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创意市集、音乐角、嘉年华等多样化文化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围绕全市城乡融合发展试点三大任务和八大工程,按照“场景化、易操作、能落地、可复制”的要求,选取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率先打造八大试点场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市城乡融合发展。
依托首衡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统筹推进人口聚引、产业升级和城市建设,打造全市“人产城融合”的产业社区试点场景。产业社区内系统配套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导入优质公共医疗、文化、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系统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结合社区居民就业创业需求,推进传统商贸流通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引入京东物流等战略合作伙伴,共建“商贸物流+”开放产业生态创新联盟,孵化一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产业社区建设管理模式,设立“产业社区管委会”,统筹推进规划布局、项目建设、配套工程、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依托高碑店高铁新城建设,选择合适的区域板块,打造新市民创新创业街区,定制化建设超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同步配套适合年轻人的生活街区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主题展示、能量涵养、智慧碰撞、创意设计、金融聚集、市场运营、科技孵化、成果嫁接、研学实践、智能安居等功能,大力吸引集聚产业疏解商户、北京就业人口等入驻创新创业。支持首衡集团、奥润顺达等头部企业联合组建高铁新城创新创业联盟,有针对性地开展一系列创业培训、创新项目孵化活动,为新市民提供系统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开发区、市住建局)
依托智图农业在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基础,联动百农国创专家资源体系,打造“农业硅谷”,培育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场景。搭建以产业技术孵化、产业化为重点的开放性共享平台,完善金融服务、政策保障、专家智库、科研支持、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大力引进农业科技企业和人才,开展农业科技相关活动,加快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探索科技服务乡村的有效模式,将科技成果整体解决方案系统性输出到田间地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依托绿建科技超低能耗建筑科技国际领先优势,系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选择12个有条件的村庄,打造“零碳乡村”建设样板间,培育多模式超低能耗乡村建设示范场景,研究探索乡村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联合一批相关领域专业市场主体,共建全国首个“零碳乡村示范区”,为全国乡村建设提供“零碳模式”和“绿建方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规划建设市级“人才入乡”交流培训中心,开展人才入乡和科技服务乡村典型事例展示和宣传,开发面向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运营等多领域的培训课程体系,筛选若干具备代表性的村庄,打造“人才入乡”实训基地,定期组织交流培训活动。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产业创新联盟框架下,系统开展“人才入乡”综合服务,构建乡村人才大数据平台和评价体系,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资源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依托高碑店九小“随迁子女班”开设的实践经验,在首衡市场周边选择3—5所学校进行扩大试点,将教学主任、德育主任、骨干教师等学校优质师资配置到“暖心班”教学一线,面对不同地区随迁子女中途转入知识断层问题,精准化定制教学内容,个性化提供补习指导,持续做好查缺补漏,确保尽快统一基础知识。加大“暖心班”社会融入特色实践课程,优化“暖心班”课后托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以罗家营村“幸福小院”为基础,在梁家营镇范围内全面推广乡村“互助养老+社会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多种方式,推进乡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强化医养结合功能,畅通与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之间的转介衔接渠道,逐步开展日间照料、喘息服务、助医、助浴助洁、康复、心理慰藉等专业服务。引进专业化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多样化的老年文化活动、老年志愿者公益活动等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民政局)
选择石家庄村等一批具备较好条件的村庄,推进智慧乡村“超级驿站”建设,实现便民服务功能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有机集成。以高频便民服务应用为切入点,探索推动乡村综合服务站数字化转型试点,逐步推动各项政府服务、便民服务在乡村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一站式办理,打造末端共享的乡村数字化公共服务网格,整合城乡商业、文化、医疗等领域的服务资源,探索面向乡村末端的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相关文件:《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高碑店市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